恐恐龍
2014年10月19日 星期日
夫月匯144萬給小三 人妻獲賠10萬
已婚的廖姓
菜花
藥師1個月匯款144萬元給鍾姓女子,2人曾在旅館外被
桃園徵信
拍到,廖妻
離婚諮詢
提出妨害婚姻和家庭告訴,獲賠10萬元。
廖姓藥師2012年3月間,
新竹徵信公司
發現駕車載小三到雲林縣一家汽車旅館投宿,廖妻派徵信社人員
跟監
,
新竹徵信
拍到鍾女正要上車照片,雖未
抓姦
在床,但法官認為「侵害配偶權」行為不以通姦為限。
加上
離婚法律
廖妻提出佐證,丈夫月匯144萬元給鐘女,法官認定,「已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,有損配偶權益」,鍾女判賠1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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